试用期解除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4:10:58
三个月的试用期,没有签定合同。于第一个月的月底提出辞职,但因公司的报销制度正在调整,手上很多帐目没法报销,又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可以报销,请问我如果决定不要那些钱了,可不可以马上离开?现在手头的工作也没人来接,那工作怎么办,可以不管吗?

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你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后,单位不安排人来接你的工作,你也可以离开。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
所以你只要通知用人单位你要走就OK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因为你和单位之间没签订劳动合同,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来认定,没有合同的限制(明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劳动者就更有优势了)所以说只要不签劳动合同你随时都可以走。
再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单位没有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了,而且只要你报销的证据确凿,能够说明是公用,单位也应该将报销费支付给你,至于手头的工作就要看你的情况,跟单位关系好的话,可以帮帮人家:)这些劳动争议你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