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人殴打至轻伤害调节不成,现上交市案审大队,以后会经过检察院哪个科?什么时候能抓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1:53:25
在案审大队需多长时间?

如果公安机关走刑事案件的话,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如需要批捕,公安机关需要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科(以前叫批捕科)请求批准逮捕。

如果该人还没有逮捕,则等待逮捕的时间最少为10天,最长为37天。经过最长37天后,必须做出逮捕或不逮捕的决定。

逮捕后,一般是两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最长可延长到七个月的侦查期限。该案估计最长两个月。

侦查终结之后要送到检察院提请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话应该在一个月内,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受理后应该在一个月内做出判决,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但是有特殊情况如附带民事、案情复杂等情况可以申请延长审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延长多长时间。

在上述的每一个环节,即公安、检察院、法院的任何一个环节,如果有不需要立案、不需要起诉、不构成犯罪等情况的话,则该机关应该做出不立案、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如构成轻伤,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院起诉,由公诉科办理,至于是不是要采取强制措施,要看是不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不必拘留,则可取保候审。

以后当然会转到公诉科,进行审查起诉。然后移送法院审判。

什么时候抓人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