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手帮助分析一合同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3:38:38
小王卖给了小李三仟件毛衣让其销售,小李给小王打了一收条:上面写着收到三仟件毛衣,并列出单价和总额.一年后,小王打电话给小李要货款,小李说毛衣一件也没卖掉,并要求退还毛衣.小王认为我已经把货物卖给了小李,小李就应该给我货款,而小李却说他只是帮小王代卖,没卖出去就不应支付货款,顶多退回毛衣.小王想起诉小李要货款,大家帮忙分析一下是小王的诉请,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具体要看合同的性质.如果是买卖合同的话.对方肯定是要给付货款的.如果是代销合同,对方是可以退货的.具体问题比较难判断.个人认为是买卖合同.

根据<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做为请求的依据.

理由是小李欠小王的钱,有证据收条.

从证据上来说,可以依据收条主张买卖关系成立并已实际履行,并请求给付货款。法律依据适用《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小王很难得到货款。从字据看,它并不是很明显的债务合同,也可以说是小王委托小李保管财物,所以打了收条。如果退回的毛衣不是小王给小李的或者数量小了、质量等方面有问题可以诉请法院。

"小王卖给了小李三仟件毛衣让其销售"说明问题,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首先要判断合同性质。

从这句话“小王卖给了小李三仟件毛衣让其销售",这应当是买卖合同。但后来小李不同意这是买卖合同,那么,可能存在重大误解,合同性质属可撤销合同。但由于已过一年期(文中说一年后,姑且算过了一年期),合同已不能撤销,所以法院应当判买卖合同成立,小李应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