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独立学院)和一般本科到底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6:05:58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国家规定,申请者要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合作者要负责提供独立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参与学院的管理、监督和领导。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学和财产管理、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由于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所以由教育部负责审批。凡未经教育部审批的,国家均不承认其学历。教育部审批的独立学院名单都在教育部网站上予以公布,可到下面网页查询: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info7067.htm
独立学院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八号文件精神,近年来在我国高校领域诞生的新事物。独立学院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国办院校结合企业资本联合举办、民办大学挂靠改制和国办大学独立兴建这三种方式。
独立学院的招生是通过学院办学所在的省市,根据参加全国高考统一招生的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实施降低分数的方式进行的。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将获得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与学校本部毕业证书不同的是,其毕业证书上加盖的是某某大学某某学院印章,而学校本部学生的毕业证书只盖有学校校名印章。
独立学院与大学内部学院的重要区别还在于其独立性。独立学院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独立学院与大学内部学院的重要区别还在于其完全的民办性,独立学院由于其独立性,其经费来源不是来自国家拨款而是由学院的举办方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得到,在经费、学费和其他一些相关的管理上也都是按照民办大学的方式进行管理。
独立学院正逐渐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独立学院发展较快,全国目前已经有300多所独立学院,其中湖北最多,有近30所,辽宁有22所,湖南15所,河北14所,江西13所等。
教育部有关领导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