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拆迁后的土地所有权应该属于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0:43:17
我家小区的供暖改造,原锅炉房拆除,可是现在有人非法将原锅炉房占地转让做商用,请问有没有相关法规明确该地的权属,来维护原业主的权利!谢谢

你们小区的锅炉房原来是全小区业主共用的,该建筑用地也是全体业主共有,用地的性质是社区配套设施用地,不能随意改为商用。

参考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第一百四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3/19/content_5544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