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的婚姻该如何结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16:51
因为自己的不懂事,跟着一个老乡去外地旅游,他是做业务的,当时他乡遇老乡就特别亲切,把他当作很好的朋友了,他说他要组织客户一起去玩,叫我也一起去,我很少出去玩也就答应一起跟着他们去了,可是这一去我就玩了,他很大的力,被迫跟他有了性关系,而当时我已有自己的男朋友了,自己觉得很对不起自己的男友,第一次就这么给了这么一个人,无脸对自己的男友了,而男友又在外地,这一切他都不知道,我也没有告诉他,他也知道我有男友,对我很好,我却再一次错误了,相信他是对我很好的,这时我怀孩子了,可在这时我知道了他却是有老婆有孩子的人,我把孩子打了,想就这样离开他,就当作自己大病一场了,可是事情仍未完,他无尽的纠缠让我又心软了,又跟着他了,这是自己一错再错,而这时他也离婚了,他跟我说他的离婚跟我没半点关系,我再一次相信他了,而这时我又怀上他的孩子了,也跟他拿了结婚证,可是他却对我淡起来了,我吃饭不下他也不管,我感冒他也不管,怀了之后要去医院检查都是我老妈说过很多次了才去的……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我看过他的离婚协议,他的所有家产都只能继承给他的小孩,并且现有的房子不能带再婚的配偶居住,所以我一年多来都没有进过他家的门,我自己的收入每月有几千元,我平时也没有花他的钱,他也没有给我买什么东西,哪怕一件衣服,我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钱,他一月到底能挣多少钱,他总是一幅对生活无所谓的态度,也不计划以后我们怎么生活,买房子之类什么的,他四十岁了,而我才二十多岁,我真的很不想才开始的生活就过得这样子,我真的怕……而且现在肚子里的孩子有两个月了…………

你太糊涂了,自己的幸福就这么随便的毁在一个老男人的手里了。
现在结束还不晚,打掉孩子吧,他这样对你,你就别想能通过孩子继承他的财产,何况继承是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的。
你们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的夫妻了,所以离婚也要通过合法的手续。

你可以参照一下。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不要跟不在乎自己的人在一起!离开!

快点结束吧,你还年青.别拖到最后,你什么都没了才下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