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对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是否有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6:28:38
请问:
我们公司与分包商签订合同,并且按合同规定,按月支付工程款.
这个月,民工找到我们公司说,这家分包商拖欠他们工资,要求我们公司给予解决.

现在,分包商只剩下最后一笔工程款了.
如果再付给他们,我们公司就全额付清了,也不知包工头会不会携款逃跑.

在这种明知包工头有信用问题的情况下,我们公司能否支付给分包商最后一笔款.
如果民工起诉,我们公司是否在负连带的法律责任.

要看民工与谁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乙方是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就是乙方的责任,和甲方没关系。
  如果存在非法转包及乙方无资质,甲方要承担连带责任,承担员工工资,但事后可向乙方追偿。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要看你的分包是否是有法人资质的企业,如果有就没事,没有责任就只能落你单位头上了

您好!建议你详细说明你的情况方便我们解答,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建议你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