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下令要我把书屋搬出育才路,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33:31
上个月,县文化局的两位工作人员忽然来到我的租书屋里,面容狡黠地对我说:有人举报你这有黄色书哦?学校已经投诉了...紧接着,他们在杂志区翻了好一阵,找出些盗版且带有色情文字的杂志,又在言情区翻阅了半个钟,找到一本有色情描写的片段,就说我书屋的整个言情小说区的书都不行,接着还想查阅我的新武侠区,被我婉言拒绝了.后来两位文化局下令要我把书屋搬出育才路,搬了才能营业.但我一直没搬,上个月到现在,那两个文化局的人已经来过好几次了,但我到现在还没找到地方搬.
我的租书屋位于县城育才路的中心小学正对面.大多小学生一放学或进校上学前就会涌进我的租书屋,看书租书.附近还有一个中学,经营半年多来,书屋手续齐全,生意还不错.主要出租的图书有:言情,旧武侠,新武侠,杂志,漫画(32开的,64开都有,小学生租阅的也就是这些漫画书).
就这几次文化来的情况看,文化局说的,就是对面中心小学投诉,有些书不行,所以让我把店搬出育才路这条街才能继续营业.
搬店是易事,可找店面却非易事,店面虽有,但都太偏,人流量又少.
我在想,文化局有权吊销我的文化证,有权没收我的违规图书,如的确有明显色情的图书(其实目前不要说我们整个县城都是出租诸如此类的盗版书,就是全国恐怕都是这个情形吧),可是他们却没有这么做.但他们是没有权力下令让我关门停止营业的,可他们却倚势威逼下令让我这个刚从学校出来不久起步做生意的年经人关门停止营业搬后方能继续营业了.
同一条的还有另一家图书出租的店,文化局却没有下达如此的命令,我该怎么办呢?

你应该遵守规定,言情是损害心理健康的,小学生看了怎么办,搬出去吧,文化局说了,咱老百姓有啥办法,只要你全力经营另一家书店,你的书店就一定会火起来的

直接改成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