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0:11:42
教材176页的例9-5,乙公司换入资产的总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350+100-59.5=1390.5

但在接下来的会计分录中,

借:固定资产-厂房 9594500
-设备 959400
-原材料 3351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9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300000

银行存款 1000000

营业外收入 1200000

分录中已经将视同销售的增值税列入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交增值税时也是以销项税抵扣了进项税之后的数额缴纳的,为什么换入资产的成本里还要减掉这部分进项税呢?这样不是重复抵减了吗?
谢谢!可我还是没弄明白,“营业外收入”才是借贷平衡得出的数啊,换入资产的价值是不可能通过借贷平衡得出来的。
我也知道我一定是哪个地方误解了,可就是没弄明白,郁闷死了~!

我想,你是发生了误解。
前边的公式只是说明你如何确定换入非货币资产的价值的。这个公式的由来,我们也可以根据分录得来,即借贷相等的原理。
当我们要确定借方一个科目的金额时,可用贷方的总金额减掉借方其他科目的金额。即“换入资产价值=换出-补价-进项”
明白吗?
你上面举例的分录不是非货币性交易,是固定资产的出售。
而在非货币性交易中,“营业外收入”不是根据借贷平衡得来的,它有在有补价时进行计算的,有一个计算公式的。你手里有书吧?可以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