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配套设施(如窗户漏气)损坏物业不维修,我们业主应该找什么部门投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43:26
谢谢了!请详细的告诉我好吗? 拜托!!

如果未过维保期,就应由维保单位负责维修。过了维保期的,视需要维修物是公共设施还是业主自有自用设施而定。一般来说,物业公司维修公共设施不用业主掏钱,因为这笔维修费已经含在物业费中,如果属于业主自有自用设施,如电器、洁具、家具等,这些由物业公司维修是需要单付费的。您说的窗户问题(漏气?错了吧!是漏水吧!)如果过了维保期,那么维修是需要单收费的。虽然窗户属于房屋配套设施,但不属于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