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否要求加班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33:50
请问我现在刚在一个单位工作,试用期不论工作量多少都是固定工资2000.可是每天工作时间非常长,从早上8点一直到晚上10点,而且每周只休一天.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支付加班费
非常感谢你们的答案,可是这个工作时间是一开始我们同意的公司规定的固定工作时间.公司里所有员工都是遵照这个时间上班,那么是否不能算加班啊?

劳动法》的规定是8小时上班,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早上8点一直到晚上10点,而且每周只休一天.公司这样的做法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是肯定不合理,现在文件草案已出台了,就算这个工作时间是一开始你们同意的公司规定的固定工作时间.也是不合理的,《劳动法》的规定是8小时上班,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规定是规定,向公司提出支付加班费时,但也是你离职时,你可考滤清楚。

可以

当然可以。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这个时期只是考察是否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其待遇还是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有加班就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可以,这个公司太不像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