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做卧底的时候的犯罪行为应不应该追究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1:33:31
我觉得对于个别罪行 如强奸,杀人,抢劫等危害大处罚,其他的轻微的也许会做量刑考虑。。。。不过 也许也有赦免吧。。。还是不很清楚。。。。大家知不知道更准确的答案呢?

肯定不应当追究了

因为他牺牲了小的利益,达到维护更大的利益的目的。

如果不是处于必要的,比如打入集团所必须的犯罪行为,比如老大叫运输毒品或者给谁谁谁提供包庇场所等这类.....

而是处于个人目的的话,比如看一群罪犯都强奸一个女受害者,自己也上去了,那么就应当追究犯罪行为。

这犯罪是必要的,不然怎么取得信任呢?
不过,公开了,是要处罚的

不追究。说白了卧底的行为就是政府许可的行为。卧底主观上的行为除外。

法律是刚性的,必然追究。

应当追究,这是原则问题
不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还是要靠国家早日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
谁让我国的法制还不健全呢!

有相关行政条例给予这类人保护的

但是我觉得,仍然要对其犯罪主观作出考察,^_^

针对你的补充我的说法:
楼上几个同志的回答是有参考意义的.
但是犯罪再怎么减免也要看这个犯罪人的主观意识的.
若是卧底趁职务之便为非作歹...那么等同于贪官污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