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不应该适用死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52:32
拜托各位朋友帮我找一些关于经济犯罪不应该适用死刑的论文和资料,非常紧急,最好是精练点的,用来答论述题.拜托各位了!!!请快帮帮忙~~
请注意是"经济犯罪不应该适应死刑”,需要将二者结合起来,而不是单存的分开论述,也不是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问题.

先这与刑法的效用本身有关,刑法主要在于个人防御(即防止犯罪人再犯罪),其次是公共防御(防止社会上的其他人犯罪)当然死刑可以将第一项效用发挥到最大,但是对第二项效用并没有很好的作用,实践可以证明。而第一项效用发挥的最大的同时,它的代价很大,且不看冤假错案,它与人权原则本身也是相违背的,与此同时,终身监禁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两者在博弈的过程中,只看立法者的取舍。另一方面的问题是,国家是否有不剥夺人生命权的权力?根据社会契约论,公民在组成社会的时候是否将自己的生命权也让渡给国家??而且国家在教导公民不能杀人的同时,自己却在杀人。无论如何,杀人都是一种恶。国家在行使这种恶的时候,是否有足够的合理性论证?

死刑是否该废除?

这本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社会情况,包括经济状况和文化历史背景。不可能所有的国家给一个统一的回答。这也是为什么有的国家废除有的国家没有,不应该因为大多数国家废除了死刑就说中国也应该废除。这本身不构成逻辑上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