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车祸被逼写下欠条.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9:46:41
事情经过.我是货车车主.
我跟钱先生(都是湖北人)开货车从湖北过广东.到湖南段发生交通事故.当时车是钱先生开的.有驾驶证.因为钱先生没有扣安全带及随意变更车道.被后面超速的大把车撞了.结果钱先生被抛出车外当场死亡.货车基本报废.大巴车也撞坏了要一万多块来维修.
当时交警部门调解.货车占七成责任.大巴车占三成责任.死者钱先生也得到了大巴车的赔偿8万多块钱.都是保险公司赔的.当时钱先生的家属已经在当地法院提出上诉.后来又撤诉了.大巴车的维修费我也给了对方.
调解完了以后死者钱先生老婆到了我的家里.要求我赔偿.我不赔.然后她叫来就来了七八个人.在被逼吓的情况下写下了9.8万元的欠条.当时就给了五万.现在死者钱先生的老婆拿着我写的欠条又来索赔4.8万.
现我想提问:
1: 现4.8万我不给她的话.她那边上诉.谁胜诉的情况比较大.如果我举证那欠条我被逼写下的.给了的五万块能否要回来

2: 因为本人在广东这边住了十几年了.户口还是湖北的.如果钱先生的老婆以欠条来起诉我的话.她可以在那里起诉我.交通事故发生地湖南.广东.还是湖北.如果我是被告的话我可不可以选择那个地方应诉.?

3: 如果是我起诉他欠条是被逼写下的.要到哪里去上诉?

4: 真的我被对方起诉.败诉了.真的没有钱给.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公安局会不会把我拘留惑判刑?

5: 欠条是这样写的.本人因钱先生车祸一事.愿意给钱先生两个小孩的扶养费人民币玖万捌千元整.三日内付清五万元整.下四万八千元整农历12月30日付清.如支付按每个月670元利率算.签了字.没有按手印.证明人是钱先生的哥哥.
请问各位这个欠条有没有什么漏洞可以钻.?

6: 一般的情况真的打起官司来我败诉的话诉送费多少钱???????

7: 钱先生那方如果拿着欠条去法院.法院会不会受理???/
希望各位专业人士帮我解答.或者给我更好的见议.

第一、 首先从你的写得所谓的“欠条”的内容看它根本就不是欠条,从其内容看仅仅表示了你愿意给“钱先生两个小孩的扶养费”,根本产生不了你欠对方钱的法律后果。
  从《合同法》上说,你写的那个“欠条”已构成一个赠予合同,赠予合同属实际履行合同,要以赠予方的实际履行才能生效。比如,我对你说我要给你100元,这就构成一个赠予合同,但我又一直没有给你,这个合同就一直不成生效,当然你也不拿这个末生效的合同去法院告我。 但,你所说的情况又稍有不同,就是你已经给了对方一部分钱,也就是主你已经部分履行了合同,使合同部分生效,生效的部分是你已给出去的钱的所有权转移。对于尚末生效的部分,你完全可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4.8万你可以不给他。

  第二、你无权选择应诉的地方,哪个法院受理了对方的起诉,你就要去哪个法院应诉。关于受理法院通常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原告要向被告的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对方你的所在地来起诉你,她可以选择湖北和广东,另外她也有可能依《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选择钱先生的老婆的所在地(合同履行地)起诉,但老婆的所在地的法院依应条受理起诉的可能较小。

  第三、如果你想要回你已给她的5万块,在她起诉你的情况下,你可向受理法院提起反诉;若她不起诉你,你可直接向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你起诉的法律依据:“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四、从你说的情况看你的败诉的可能较比小。万一你败诉,又真得没有钱也不存在拘留惑判刑的情况。

你胜诉的几率很大
因为
① 你是在被迫情况下签名的
② 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就好 例如 找有看到邻居证明啊
③ 那合同不成立 如果要赔偿应找法律机构
④ 5W元完全可以拿来
⑤ 你也可以告他私闯民宅
⑥ 可以去人民法院告他.
⑦ 欠条漏洞在于 不可找亲属证明.

我只是个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