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内部人员违规操作说我偷电,我该咋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3:07:13
事情是这样的

2007年7月2日早上11点左右本店突然停电,经查看旁边的店面都有电,后找到物业一起到本店所在电表箱查看,发现电表已封,上面贴

了一张福州电业局用电监察通知书:表号为EP1413025,止度为32123度,原因是脱计量零线用电,监察人员为刘文熙,唐凌强,张宁.通知7月2日

下午3点到鼓楼供电局三楼用电检查班接受处理,后到鼓楼供电局检查班了解,并看了录像,录像显示检查人员打开表号为EP1413025的电表,

里面显示其中一条线没接上,据检查人员介绍,这要专业人士才知道这条线没接上电会通表不走.后面叫我写一份录像情况属实,愿接受处理

的书面报告,并算了罚款金额为2.8万,叫我自己回来叫物业把开关按起。
我认为很无奈,本人并无动过电表,再说我也没表箱的钥匙。装表,查表,我都不知情。
本人有点疑问,收到交费单显示抄表日期为07年6月21日,止度为32101度。07年7月2日检查班通知书上写的是止度为32123度,这其中相

差了22度,根据物业了解到,07年6月23号为小区统一换表日,当时物业方说他只是看了一会就走了,在安装电表人员发现问题并没有通知本人

的情况下隔了9天检查班才来检查,并断我电且封了电表,以上两次都没有通知本人到场.我们店5月份为452度6月份为648度。21号抄表至23号

装表也差不多走22度.也就是说23日装电表人员过来后,我的表就不计量了.经后了解23日我旁边店面的表也有问题,电业工作人员有拆换过

,会不会是把我的表给换错了,后又没做好放那?而且如发现我表里的线掉了,为什么23号之前都在计量,后面就不计量了?为什么发现问题

不通知本人到现场确认(电表箱就在本店后面小区的楼梯口),而是叫检查班的人员7月2号才来捡查.检查班所指的专业人员是谁?
以上情况疑问几点如下:
1.为什么电表在23号装电人员过来后就不计量了,并无通知本人到现场确认.
2.23号旁边店的电表有做过拆检。会不会是拆成我店的
3.检查班过来检查为

这个没办法的,他们也是按章办事。从法律上说你如果不能举出证据是别人做的,那你只能认载交钱。而且迟交小心滞纳金。

或者你提起行政复议,又或者你打行政诉讼。因为根据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法庭上是要他们举出你偷电的证据的,如果不能举出,那就是你赢。那你就不用交钱了,连诉讼费用都可以让被告方承担。(行政诉讼不利与你以后做生意,不建议使用)

我以我专业告诉你,你可以不交罚款的!
从"再说我也没表箱的钥匙"不能证明电表不是你动的!你就没有过错,
除非他们能证明你是故意动了表的,不然就说不上盗电!就不能罚款
由于"脱计量零线"的确造成电量少计,因此他们可以要求你补交少计的电量.
他们也只能要求你补交少计的电量,而不能罚款!

他们不能"只要他们检查电表有问题就是按偷电处理"

告他们就行了

太专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