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工委、党总支有什么区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4:17:37

按照党章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在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的总支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或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