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夫妇一生未育,只收养一女,符合国家那些奖励扶助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4:12:58
我姨妈和姨夫是邢台地区农村的,他们没有自己的儿女,只收养过一个女儿,已出嫁,我姨夫患病多年,早已丧失劳动能力,现在我姨妈和姨夫都已过了60周岁,不知道他们能享受国家的那些补助?例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在2004年-2005年之间,他们曾经在村政府领过一次补助,可是后来,村干部说没有了,也没做什么解释,就再也没有领过补助。我想问一下,他们可以享受那些国家补助,以及在哪里领取,需要什么条件,村干部的做法是对是错?

应该可以,现在领养的孩子和生育的孩子一样对待,这个钱应该是区计生局统一办理的,建议去区计生局询问下,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被耽误了。

村干部是错的,他可以也是应该有国家照顾

村干部是错的,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受国家的照顾。在他给了一次补助后,后来就没有,且没有说明原因,可向法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