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犯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22:30:24
1月1日,A公司向我公司购10万的货,款未付。1月2日,A公司向我公司开具2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我公司马上向银行贴现得到存款195万,1月3日将185万退还给A公司 。
这两家公司,每个月都做样的事情,从2006年至2007年,连续2年,贴现的金额像滚雪球,越滚越大。
如果将来A公司破产,那欠银行的钱,由谁来还?如果B公司也破产了,那怎么办?
所有银行业务,都由B公司的董事长亲自办理,但是银行要求提交的财务资料,均由 我公司的会计填写,并由会计签字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这样会计算犯法吗?

我公司记帐现在如下:
1月1日,销货10万,
借:预收帐款 1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

1月2日,收到订金195万,代垫利息5万
借:银行存款195万
预收帐款5万
贷:预收帐款 200万

1月4日,退还A公司订金
借:预收帐款185万
贷:银行存款185万

有人建议我公司只记:借:银行存款10万,
贷:主营业务10万
附2张单据:一张195元的银行进帐单,和一张185万的汇款单
每个月都这样,如果有人来查帐,会不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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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一样犯法,除可能犯与一般公民所犯的法之外,还要承担其履行职务所犯的法。
  会计职务违法犯罪是一个具有明显的专业特征的概念,它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会计职责时,严重危害职务规范,应该受到刑事处罚。如: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必须真实可靠,而会计人员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同时,会计人员应该保护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安全,而会计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其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是尊重事实的.
不过你们会计做的分录是不是有问题啊,为什么第一笔不做应收账款而做预收帐款 ?为什么你们贴现也是预收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