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请高人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5:38:03
我2005年到一家公司工作,但是公司一直拖到2006年6月才签合同。合同签了一年。我的工资是3500,但是合同签了2份,一份是说工资1700,另一份说每个月给报销1800。5月底公司关闭,所以离职。离职前和公司协商好的是(按照合同)多支付我一个月工资+退我保险。(退的这部分保险,是因为自从签合同的时候就没给我们交合同所规定的三险一金,我们的没扣,公司现在要退他们应该上缴的那部分。之前离职的员工已经退了)但是自离职已经两个月了,还没付我6月工资以及应该退的保险。
请问:
1.我的保险应该按照1700为基数退还是3500退?(如果我希望按照3500退,凭借我手中的合同可以吗?)
2.公司好像要注销了,我如果打官司的话,没有被告了怎么办?
3.就整件事怎么样办对我最好?

谢谢大家了!!

1700标准退 很难 有证据证明可以试一下 但是很难被劳动部分 认可
注销 因该是把你们都给妥善处理了 才能够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马上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