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获赠一套房产,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1:26:30
请问,获赠一套房产,我是否需要缴纳比如个人所得税之类的税务吗?税率是多少呢?如果税率高的我付不出,那怎么办啊?
那么我接受住房后(非直系亲属赠与),自己住5年内不卖出,是否还需要缴纳这些税务呢?赠与方是否要赋税呢?谢谢

要的
个人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将购房时间分为两种:一是,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二是,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之外的“赠与”,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例如:王女士父亲将2000年住房,在2006年1月无偿赠与王女士,王女士于2006年10月将这套住房卖出,购房时间按2000年计算,属五年以上房产免征营业税。如果王女士这套住房属于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之外的“赠与”,则属五年以内房产,按规定要缴纳营业税。

无偿获赠,自用的话是不需缴纳个税的,再进行有偿转让的话就需要缴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