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7:49:40
今天我女朋友下班的时候,骑着电动车在(街道)主道上行驶,忽然从一个小道(干道)上出来一辆自行车,2个人都速度有点快而撞伤了,对方是一个中年妇女,撞了下就站起来了,起先我女朋友就给了她100元,说“阿姨,我给你100块,而且你是干道,我是主道,你也有责任的。”她这么一听,就在那里像赖皮一样坐在地上大骂起来,边上的人也在那里起哄(在这里声明一下,我是浙江湖州的,这事发生在湖州吉山小区那里),后来我女朋友又给了她100块,省得麻烦。
请问:1.自行车和电动车相撞是不是一定是电动车的责任?
2.干道是不是应该先让主道上的车辆行驶;

主道?干道?,记得是干线和支线之分吧

现在已经不是这样分了。
1、不是。
2、不是,如果路口没有让行标志的话,是“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辆先行”---也就是说,如果她从你的右手方来,她有优先通行权

如果俺没记错的话,应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