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拿回丈夫欠我家人的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08:32
我和丈夫结婚三年了,婚前他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是在我们结婚后一年才拿到的,名字是他的.但婚后我们向我家人借了钱去买车,当时借据上写明了是用于买车借的钱.而且是我们两人共同都签了名的.后来他又因事业的事以他个人的名义写了一张借条给我的家人又借了一笔钱.这样我们总共有两笔借款是欠我家人的了,而现在他的这套住房又抵押给银行借了一笔款.银行的抵押借款马上要到期了.我们现在无力还银行款.我怕银行会不会拿我们的房去拍卖抵资.我和他快要离婚,现要我要怎样才能拿回我家人的钱.

既然钱是借你家人的,当然应由借条上记载的债权人主张权利。
第一张借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你们夫妻二人之前没有协议,那么车款按每人一半分担,即对方只要偿还一般的借款。但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对于汽车你有一半的产权。
第二张借条上的钱款应有你丈夫独立偿还。
房子是与婚前财产,与你无关。即你对房子不能主张产权。

要求还款很简单,第一步是在还款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追要;如果债务人逾期不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凭借条),但要注意时效,超过还款日期两年即丧失胜诉权,法院不会判你们胜诉;也可以直接起诉。
只要有法院的支付令(前提是债务人对此支付令未提出异议)或判决书,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他的财产。当然,前提是他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法院不会执行他用于维持最低生活保障的钱。

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借条可以要求你丈夫还钱

由你家人(借款人)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