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小女孩一级医疗事故能得到多少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12:35
我姨侄女才6岁,因交通事故头部受损,4号早上9点进医院,医院三次ct判断是轻微损伤,入住普通病房治疗,期间没有任何重症抢救错失在19小时内死亡,死前症状特征与硫酸阿托品注射液过量导致症状一致,由于当值医生玩忽职守,抢救时怠慢,打了一小针后5分钟内死亡(可能注射阿托品过量解药),后院方极力隐藏证据并反驳,家属现掌握有力证据阿托品并有多名人证,现医院答应人道主义补偿1~2万元

由于是死亡,此事宜做医疗事故鉴定,后如鉴定为事故按医疗事故条例赔偿,如不是事故,按人身损害来处理。
相关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1到2万?你是哪儿的人?太少了吧?人命关天的事情,一两万就打发了?
必须要告他们,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越快越好。免得他们赶在法院之前毁灭证据。从你的情况来看,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医护人员构成了医疗事故罪。
赶快报案。

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怎么也有20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