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2:04:42
我有一处平房.地处煤矿旁边.由于煤矿挖空下面煤层.房屋下陷很严重.有的地方几乎快裂开了.我自己维修多次.04年国家出了政策补偿我们这些,因煤矿挖采而导致房屋下陷的房子.来给我的房子订了房屋破损等级.D级.也就是很严重的一级.就差付钱了.过了一年.还是没有下来.当时因为急用钱就把这房子于05年给卖了.06年初国家的补偿款下来了.发到了现任的房主手里.请问这笔钱归谁?是我还是现在的房主!卖房.当然是手续都办完了.手续都在他那.对于我来说是不是就没有权力来要这笔钱了!!!旁边的邻居都可以做证我是不是可以起诉他?有多大的希望把钱要回来.要一部份也行啊
卖房之前我是以正常的房子出售的.因为卖房之前我自己对房子进行破损为修.重新装修的房子,卖了3W 国家给3W5

原则上说你是应该拿不到钱的。。。
但是要看你当时卖房子的时候卖了多少钱,如果是按照破房子的价格卖的,那这笔钱你是有希望通过诉讼拿回来的,可以申请判定当时的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但是前提是你能证明你们的合同价格里面没有包含补偿款,比如你房子卖了10w,可是补偿款有20w,那么这个合同肯定是显失公平的,可以撤消或者部分无效。
但是如果你房子卖了30w,其实只值10w,补偿款大概有20w左右,那你就什么都拿不到了

不用要了,打官司也打不过人家的,你没理,自认倒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