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老师可以投诉他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7:53:02
政治老师不给我们班发时事政治(注:只发给政治比较好的同学).他还说时事政治是他自己写的不是教育局发下来的,喜欢给谁就给谁,我可以去找校长投诉他吗?
还有因为他有时上课上到半节就走了.等到快下课时才再回来,有时还会到走廊去抽烟,这样可以吗?

补充回答:

作为老师应当为人师表,在上课期间抽烟,并且故意放弃教学任务,显然违反教师法和师德,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该教师上课时间抽烟,多次只上半节课,显然属于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违反教师法的行为。要看其行为具体的严重程度,如果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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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教师必须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的义务,而不是关心、爱护某几个学生的,教师将自己的教学资料只发给政治比较好的同学的行为,对其他学生而言就是一种忽视和心理伤害。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学校应当对教师进行考核,而根据教师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作为学生有权联合提出对明显没有师德和违反教师义务的老师进行否定性的考核意见。学校应当调查实际情况,根据教师的违反教师法的行为依据教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作为教师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当然,这是纯法理的说明,在实践生活中,是否严格执行教师法,是学校的管理问题,一般司法机关并不介入,主要是教育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

你们可以向学校、学校上级教育行政机关进行联合投诉,如写信抗议等,影响该教师的受聘任教、晋升工资等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