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逃逸,政府对受害者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27:07
我侄子,于今年正月十四日晚间,在104国道泰安段满庄南侧,骑摩托车(无证驾驶)下班回家途中,被一货车刮撞,货车逃逸,伤者至今神志不清,妻女儿刚满2周岁,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请问热心人2个问题:1、在这起事故中,肇事者逃逸,政府对受害者负什么责任? 2、受害者的工伤如何认证?
1、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已经及时到达现场,作了相应的记录和处理,但肇事者至今杳无音讯,我们还需要到公安机关报案进行立案侦察吗?
2、再次请问好心人,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
亟待回复!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

1、在这起事故中,肇事者逃逸,政府对受害者负什么责任?
:政府一般无责任,但可根据交强法规定的道路求助基金来适当补偿医药费。
2、受害者的工伤如何认证?
:可由家属向用人单位来提出,如单位不允,可直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在一年内申请。
如认定了工伤,则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如协商不成,可劳动仲裁。

公安机关应立案进行侦察,尽早破案,为死者,为其家属讨还公道。
工伤的认定由劳动保障部门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