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如何维护自已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6:37:14
我的一位朋友张某,在去年共借给李某4万元,多次催要未果,于是便把他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传票后,主动找我朋友张某说还钱(有人,电话记录证明),并约定下午一手交钱一手交借条,还要求张某撤诉.我朋友信以为真,下午正好他侄子没事,便让侄子和他一同前去.到约定地点后,李某便让我朋友上了他的车,车上还有李某的儿子,朋友张某接过李某儿子的钱,便把借条给了李某,李某接过欠条的同时他儿子便搂住我朋友张的脖子想把钱抢过去,远在几米外的张某的侄子听到呼救忙跑了过来,从他叔叔手中接过钱硬从车中拉下叔叔便跑,当时我朋友说并没有正面交过手,....后来派出所把他们带到所内,李某的儿子也莫明其妙随地住近了医院,后来听说还构成了轻伤,
而当地派出所也以经济纠纷为明,不说前因只说后果,要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他侄子的刑事责任,
我想问的是:1\他们的行为算抢劫吗?4万元的财产权(法院可证明)已转移到我朋友张某的手中,他们想毁借条再把钱抢走,这是他的们有意图.
2\派出所这样处理对不对?不说前面的原因,只说轻伤明显对我朋友侄子不利嘛.难道谁有伤谁就有理吗?
3\退一步说,就算是朋友侄子把李某儿子打成轻伤,算不算正当防卫呢?能免于刑事责任吗,
谢谢
5\怎样才能证明他们是抢钱,当时朋友在他们车上,又都是当事人,派出所不会采纳的.不过话说回来,李某和他儿子去还钱 ,又不是我朋友去要账,还钱按长理说没必要再打架吧,他们是有过失的,如果要是他们顺顺利利地把钱还了,也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情,这一点,法院可能要考虑的吧

1.属于抢劫行为。
2.派出所这样处理是不对的,可以起诉派出所,行政讼诉。
3.不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只能自已,也就是只能是你朋友自己的防防卫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可免于刑事责任。
ps:你的朋友可以抢劫罪起诉李某的儿子。(抢劫未遂)

1.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看似是抢劫行为,但是所谓的”抢劫”的目的是不还钱,而不是抢钱,我个人认为不构成抢劫罪,属于民事纠纷.
2.处理的显然不对.对于要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他侄子的刑事责任是不对的.主观上旧不存在故意,主观要件就不存在,没有因果关系无法定罪.
3.可以算:1.是在你受侵犯过程中做出的,不是事后.2.以阻止侵害为目的的.3.情况危急.

找证据,揭穿小人

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

要有证据证明:是他们抢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