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6:35:21
国家对国企中违约金是否有个明确的规定?
我在湖南的国企上班,湖南的劳动法对这个的规定呢?
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进去公司之后发现合同上说的和在学校签协议的时候说的出入很大,所以我们现在还没签,公司让我们考虑一下!而且一签就是五年,所以请求大家给点帮助!

补充以下问题,是您想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就是说您不大情愿做这工作,但作为权宜之计先去上班再说.

一.以下是几天您可以不用付违约金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六)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您须付违约金的情况如下:

<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十一条 劳动者违反本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为录用劳动者直接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

第三点”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了,应该不存在太大的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