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经常居住地定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9:44:09
公民甲户籍在辽宁,来北京治病两年多,应以辽宁还是北京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以辽宁为经常居住地,那么居住多长时间才能以北京为经常居住地?谢谢.

如果是来住院治病,则不构成变更经常居住地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不可以的.因为法律规定到外地治病,不能以治病地为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