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派出所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16:35
我老婆现在怀孕5个多月了,96年的8月份左右和对门的邻居有点纠纷,但事后都没有说什么,在97年的3月份我老婆在路上走路那个女人突然截住他把手机夺过来就给摔了,当时我们认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没去找她,但就在最近的 07年6月26日我老婆去厕所的时候她突然钻进厕所把我老婆的项链给夺段了不知道是不是他给拿走了,完了动手打了我老婆,把我老婆的脸用手挠成轻微伤,还打了肚子和胸部,但没什么大事,由于是怀孕我把他送去了医院,但医生说只有住院观察不能用药因为有孕在身,在医院住了4天我一直陪护,连打车和在医院还有鉴定的费用一共花了1000多,在住院其间她一直没来看过我们,现在事情已经过去9天了,我当时抱了警,但我每次去派出所他们给我的答复就是还没调查完呢,要我等,我究竟要等多久呢?派出所还告诉我项链的事情要我去刑警队报案不归他们管,我 也 去了刑警队抱了案,但我知道打我老婆的对方和刑警队派出所都有暖昧关系,所以我们没办法了他们总是推脱我们,我该怎么办?对于项链的事属于抢劫吗?希望有专业的律师和法律界的朋友给于好的建议和解释,谢谢了,祝愿你们好人一生平安,急...

1,不属于抢劫。“把我老婆的项链给夺段了不知道是不是他给拿走了”这句话没讲清楚之前无法认定抢劫行为,打人的意图比较明显。
2,你老婆的项链价值多少,能否达到故意损害公私财物追究刑事责任界限?如达到故意损害公私财物追究刑事责任界限就不是治安案件了。
3,殴打怀孕妇女情节比较恶劣。在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下,轻微伤加情节比较恶劣拘留可并处罚款,也可调解。

枪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