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次诉讼离婚的时间应该以哪个为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22:51:36
我想请问一下我二次诉讼的时间应该以哪个为准,我是离婚案,才用诉讼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一次诉讼的民事判决书上写的时间是2007年1月25日,可是我取判决书的日子是2007年2月14日,问了一下法院说二次诉讼必须过半年才可以,我想询问一下是以2007年1月25日这个时间往后退6个月,还是以2007年2月14日这个时间往后退6个月
问题是我们各领各的判决书,我和他从诉讼到现在没有联系过我根本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领的判决书,是在我之后还是在我之前

都不是.如果你和对方是同一天领取的判决书.则是从2007年2月15日算起加上15天(上诉期)再加上6个月.如果你们两个人领取判决书的时间不是同一天,则从最后一个领取那天的次日起算的.

可以打个电话问法院.或者从你收到判决书的次日,即兴2007年2月15日+15日+6个月,再多等1个月左右,应该就可以了.因为送判决书给当事人的时间不会相差太久,保险起见多等1个月估计是没有问题,当然最好打电话问一下.

判决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