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赔付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3:16:42
公司司机张三将公司车辆开出办公,途中车辆因碰撞受损。由张三立即开往修理点维修垫付修理费700元,最后,此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给我公司600元,另100由另第三方当事人赔偿给我公司。
请问分录应该怎么写?
1、张三回公司报销
2、公司收到保险与第三方赔付
问题补充:因为当时并不知道是否能得到赔偿,且具体怎么赔就更是不知道了,所以如果是这样做:
张三报销时:
借:管理费用-机动车费 700
贷:现金 700
收到赔款时:
借:营业外收入 600
其它应收款 100
贷:管理费用--机动车费
错了么??
能否在发生时就直接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处理?

1.不知道怎么赔就不应先回公司报销,当张三垫付修理费时
借;其它应收款 700
贷;现金 700
2.当收到赔款时;
借;现金 600
贷;其他应收款 600
3.当收到第三方当事人赔偿时
借;现金 100
贷;其他应收款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