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两楼之间的侧面间距的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7:02:11
因为我现在住的是旧楼.而侧面是拆迁房,现在那个拆迁房已经盖好,而我们两楼的侧面只要150公分左右,已经行成了夹风口,我现在的5楼阳台的风很大,而侧楼又因当时侧面间距太小无法粉唰现在漏水,要求在我的楼面作业,而我的楼面因当时(03年)他们作业不慎毁坏严重,(我们在外地工作)后找他们理论,他们不睬,我们自己花钱修好了.他们现在找到我们要求上楼面修他们的房~我不同意并要求他们赔偿(他们私自搭个遮雨面,我5楼他们是6楼,我的楼面要承受他东面的雨水,)我现在想去掉他们搭在我楼面的遮雨檐可以吗?并要求赔偿~~这样可以吗?请告诉我~谢谢

150公分太近了,根据楼高不同,间距也不一样,例如,在<大同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规定>中是8米.其它地方的建筑间距要求也差不多.

  第九条 点式居住建筑侧向间距不得小于8米。点式居住建筑侧面居室窗户与其相邻居住建筑居室窗户相对的,侧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0.8,且间距不得小于12米。
  http://www.cein.gov.cn/home/zcfg/show.asp?%B1%E0%BA%C5=2409

  如果他们施工时造成你的楼面损毁,你可以要求赔偿.而且,如果他们搭的遮雨面会把雨水淋到你的房子,这完全是不合理的,他们的违章搭建你可以到城管部门或者建设部门投诉,深圳是由城管负责查处违章建筑的,你可以找当地的信访办了解,在当地由那个部门负责查处乱搭建.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旁边的楼漏水,要通过你家作业,按照物权法,你应该提供便利,但是前提是他做这栋房,符合国家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有正式的用地许可证等批文.所以,如果他没有赔偿你的损失之前,不用理他.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