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2007年物流师招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2:04:31

国家劳动部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2007年福州木星职业教育秋季招生
  招生背景:
  2003年1月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物流师职业标准。今后,该职业将纳入“职业准入制度”。该证书证明了持证者具备本职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资格,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绩效考核、选拔晋升的重要依据。且目前我国高级物流管理人才十分匮乏,已被列为我国12类紧缺人才之一,我省物流人才的缺口也在2万人以上。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意见》,积极培育物流市场。且今后某一个时期将在福州、厦门、泉州三个沿海城市集中建设物流市场。
  证书: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物流行业认证唯一国家法定证书,全国通用,可网上查询。
  一、招生对象
  (1) 第三方物流、公路与铁路运输、邮政、外贸、航运、快递、货代、船代、港口、配送、仓储、调度、集装箱等企业的操作、业务、策划及经营管理人员;
  (2) 制造、电子商务、商场、超市、采购、流通等企业的相关操作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
  二、招生说明
  (一)、师资力量:国内高校知名教授及世界500强企业物流实战专家。
  (二)、培训鉴定级别及基本要求(达到条件之一):
  ★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在校大学本、专科相关专业学生
  2、 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三年以上。
  ★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2、 大专(同等)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
  3、 取得大专院校物流专业学历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 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5、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

  (三)、培训鉴定教材:
  按《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由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指定 教材,另,本中心将另行发放相关补充材料。
  三、培训类别与收费标准:
  培训类别及费用

  等级 培训费用 资料课本费 考试认证费 合计
  助理物流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