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讨论一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25:11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买房产权到期作废(虽然说现在可以延期),那为什么煤老板可以把挖出来的煤卖到国外?国家允许的吗?都是中国的不可再生资源,每一个公民都有份为什么赚钱了都被煤老板揣在腰包里?

请恕本人才疏学浅,但以上都是大实话,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规请法官大人指点迷经。

我认为中国想尽快的发展只有这种 “引狼入室” “舍不得老婆套不到狼”的办法了 中国当初如果不是这样的发展策略 没有资金 又如何发展别的产业

我想 国家对采矿业的税收应该比较高 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在这一点上算是一点补偿。。。。

您的顾虑确也有一定的正义性理解,但现实对于物权的划分把房产与矿产资源作为动产与不动产进行划分的,也就存在了现实的状况。

中国人把煤卖到国外是一种鼠目寸光、急功近利的表现,是对子孙后代不负责任的表现,这是政府的原因,也是目前中国方方面面都搞形式主义的原因....

不动产房屋根据物权法规定 70年后到期自动续期
煤卖到国外属于国外贸易 无可厚非

。。。这种说法有点牵强。。。
就说土地,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14亿多(估计现在应该有吧)人口,平均分配到的土地是多少?这不也是每个公民都有份么,可是你名下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么?你这种说法相当于大锅饭,所有资源共享。。。煤老板赚钱了是因为他做事了,你要是想当煤老板也行啊,能赚钱是你本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