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上班,现在想辞职.但厂长批的是让我50天后离厂.我想早点离厂,该怎么办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48:31
前提:不违反公司的规定,拿到应拿的工资.
⒈进厂的时候,只是登记了一下我的身份证,没签合同。
⒉交了100元(50元培训费,50元押金),说是干满一年退50元。押金合法吗?如果现在(不满一年)走人,押金能要回吗?
3.还押着一个月的工资,等到走的时候我可以把工资领完吗?
4.如果一个月后走人,厂长不给我发剩下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

1。看合同是否有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果有,还是按厂长说的办吧。

2。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可以走人,以实际工作日期要求结算工资。

劳动者有辞职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

劳动法是提前30天

听专家的,先看合同!

首先你们可以协商,厂家要你再呆50天,是违反劳动法的,最多不可以超过30日,如果是厂家要解雇你的话,他要给你适当的补偿,按每年相当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的补偿。厂家要支付你在厂家劳动的所以时间的工资,如果他不给的话,就到劳动部门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