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应届毕业生,4月与一个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 单位在就业协议上加了一个补充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4:00:47
上面提到了违约金2000, 签三年. 7月到公司上班后发现公司的新厂区环境很差,连公交车都没有,出门全是山, 之前也去新厂区看过,但当时也只是去看看,没想在那里生活,而且公司当时也说搬厂后统一在市区租房子,现在确是在厂里住的铁皮房, 7月开始是试用期,七月九日我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让我支付违约金. 我的档案暂时留在学校, 户口迁移证也在我自己手上.

1 公司让我交违约金是合法的吗
2 如果我自离,对以后工作有什么影响
3 我的户口和档案怎么解决
4 如果有新公司要我,需要哪些材料

据我所知,试用期离职是不需要交违约金的,而且 如果合同上写了在外面统一租房,而公司却让你住厂里的铁皮房的话,合同就是有利的证据。
以下是我引用别人的话:
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试用期.如果双方同意约定试用期,不同的合同期限应该约定不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只是双方对对方是否满意的一个考察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该法第三十二条同时又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试用期内如果你觉得单位不满意离职不算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