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以什么样的理由来告公司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32:18
我在一家网吧工作,才进去十天文化局来检查,查出两个拿别人身分证来上网的人,然后罚了公司一些钱,公司便罚我们当班的人每人几百元,我一个月工资才八百五,还不包吃,一下罚了我七百六,这种罚款也太变态了,我现在辛苦做一个月还不够还公司的公衣费的,还要倒贴些钱进去,然后现在也要吃饭,租房,这样的罚款方式太变态了,让人活不下去,我想告网吧,但是又不知道该以什么理由去告,帮帮忙好吗,

你去劳动局!拿着你的考勤合同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有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的权力,劳动者应当在生产过程中服从劳动者的管理,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但这种处罚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行为,不得与国家的法律对抗,否则应宣布无效。
公司规章制度一般来说属于劳动合同组成部分,除非该制度未经公示,员工不知道,公司内部这类处罚属于合同约定性质,原则上是有效的。但如果规定太离谱,职工可以要求仲裁或法院确认无效,同时,只要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无论怎么罚款,发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以你的说法.你已经在公司工作一年.你和公司双方实质上已形成了法律上所说的事实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所以.就算你后面和总经理签定的合同无效.你同样可以完全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可向所在区劳动检察大队提起举报.诉讼.
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你还可以选择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但是.你在采取保护措施前.需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用以证明自己和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如工作证,相关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