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时如果不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可以禁止男方探望孩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1:52:21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而且,姓名的更改还要经过对方的同意。
其实,你可以通过增加抚养费的方式吓唬他,达成私下的协议,变更抚养费的条件如下: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他付的是0,当然可以增加,当然,目的是另一个。
不可以~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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