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房屋贷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23:45:31
我离婚了,房子归儿子所有,离婚协议上儿子归女方抚养,房子还有十多年的贷款,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协议房子归儿子所有,贷款由男方还,目前假如男方搬出家来,是否还有义务继续供房?

新修订的婚姻法是以结婚登记时间来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只要是在结婚之前取得的财产,都是个人婚前财产,只要是在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尽管你不能偿还贷款,但由于房屋是在婚后取得,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就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分割,应当是平均分割.当然如果老公有过错,达到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是可以另行请求损害赔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不过还要提醒你一点,由于房屋是不动产,不好分割,所以一般在离婚时都是一方得房屋,一方给补偿.

不过还要提醒你一点,由于房屋是不动产,不好分割,所以一般在离婚时都是一方得房屋,一方给补偿.
对对!~~

一般在离婚时都是一方得房屋,一方给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