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诊疗科目后还有资格做这些科目的诊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3:35:51
如果因为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被吊销相关诊疗科目的医院,还有资格做这些科目的诊疗吗?

如果他们隐瞒病人,是不是非法的?

谢谢!
我看过《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但是里面没有关于这些的规定。我现在的问题是:
1)吊销相关诊疗科目的医院是否还可以继续做该科目的诊疗?
2)如果上面的答案是否定的,是不是非法行医?

谢谢!!

新《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医疗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发布。

二是限制了医疗广告内容,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8项内容;同时,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出现以下八项内容,即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并规定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三是加大了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对于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经济处罚的同时并处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单位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