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报名什么时候开始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5:30:24

首次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展开

作者:未知 点击数:186 更新时间:2007-6-15 12:07:38

4月23日,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200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45号),确定首次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7年9月22日至23日举行;5月25日,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7〕5号),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已全面展开。

一、我国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的实施进展

注册工程师制度是国际上普遍实行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为加强对环境工程设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环境工程设计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环境工程质量,并逐步实现与发达国家工程设计管理制度接轨,我国从2002年就开始着手建立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该制度是我国环境工程领域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政府将单位资质管理向个人职业化管理方向推进的重要步骤。

经过3年的筹备,2005年7月建设部、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正式实施。该文件明确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资质管理制度的改革,强化个人执业制度,建立与国际实质等效,且符合我国国情的工程设计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 2007年3月,建设部颁布了新修订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该标准与2001版标准相比,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强化了对个人执业的要求。根据该标准规定,今后凡申请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必须按该标准的规定配备足额的注册环保工程师(甲级6-8名,乙级4名),方可申请其专项资质。同时,环境工程专业作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