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瓦条约还是海牙公约为什么要杀死间谍?或欧洲人为什么要杀死间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12:06
本问题分开问好几个问题:1、是否在内瓦条约还是海牙公约内有杀死间谍的条款? 或
2、 内瓦条约还是海牙公约内没有保护间谍这种在战争中非战斗人员但是能左右战争结局的人员的条文,欧洲人就钻条约空子 ,杀间谍或实施严厉的制裁。
3、是欧洲人文化上的差异吗?欧洲人杀间谍的主要想法是什么??我想在中国悠久的战争历史上对斥候的的制裁不完全都是杀头吧。

虽然悬赏分不多,但是是我比较感兴趣的问题我想大多数军事迷与我都应该比较感兴趣的, 请 军事法律界朋友 回答!!!!

潜艇出现之后 受到了各国海军的广泛鄙视 认为这是卑鄙无耻的武器 不够光明正大 有违绅士原则 因此对潜艇的战术使用非常不重视 这在二战时期 让各国海军吃了大亏。

从现象上 对间谍的例外的文化缘由差不多 而日内瓦公约主要是用来规定保护平民和战俘的 间谍即不算平民 也不算军事人员 因此 不在日内瓦公约的保护范畴之内 各国多根据本国法律 对战时被捕的间谍 一律就地处决

当然 这只是公约中故意预留的缝隙 因为 在战争中 参与战争的各国不可能无限制的 只尊重人道原则 置国家死生存亡而不顾 因此 间谍这种本身不穿制服 不携带武器 但是 危害巨大的敌方人员势必首当其冲 另外要说明的 日内瓦公约对战俘的定义 包括正规军和游击队 也就是说 无论是否穿制服 只要是作战方的人员 都应该享有战俘待遇 西方现在很多国家 故意曲解日内瓦公约的概念 将不穿制服的一律定义为间谍 很多侦察兵和特种部队因此受害 不过 归根到底 战争时候的公约 其遵守的唯一强制力是不存在的 如果说什么可以保障其被遵守 那只能说是参战各方的良心 如果 对方故意为之 无论是不是间谍 都可以进行残忍杀害 虐待奴役 就像纳粹和小日本子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