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请教一下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1:44:17
我爷爷曾经和政府公私合营一企业, 结果好象文革过后就没有领取所谓的 股金, 后来这企业倒闭了,(我爷爷也因为文革后病死了)请问, 作为后辈的我,能否向政府要求有这企业倒闭后的资产一部分所有权,或者是赔偿之类的问题

不能!!!
你爷爷作为公私合营企业的一方,实际上类同股份制合作关系.他的股份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具体是因为你爷爷的股权只属于其个人,他死亡后其权利自然消亡.除非其生前将之转让给你或你的某个家人.
至于革过后就没有领取的股金,则可以要求赔偿.但要考虑此企业是何时倒闭的...先与文革或在文革中倒闭,赔偿的机会极其渺茫.

告诉你一个最好的办法:去商会查一下你家公私合营时的档案,就什么都知道了,然后根据实际再做工作.

应该可以,你是遗产继承人啊,不过要先你的父辈来要

这个牵涉到政策问题,可能当时这家企业的财产被国家全部没收为公有,也可能该企业事实上也破产倒闭了,所以一般来说,如果你无法证明该企业最后由哪家企业或个人接管并承受的话,你是无法主张所谓的股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