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恋爱的事却造成刑事案件的,要怎样分析呢?帮帮忙吧,下周要考试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9:53:08
袁甲(23岁)因与一女青年恋爱遭到女方哥哥丁某的反对,袁甲便与其大弟弟袁乙商量教训丁某。袁乙同意后,第二天就了解到丁某的活动规律,并把丁某骗到袁甲埋伏的地点,袁甲突然窜出用铁棍把丁某的右腿打折,造成截肢。在此事发生5天前,袁甲的小弟弟袁丙(18岁)因该女青年与袁甲中断了恋爱关系而心怀不满,先后两次打匿名电话给该女青年,对其辱骂。袁甲知道此事后,责怪袁丙说,"乱弹琴,不怪她,是他哥哥不好;
问题:(1)袁甲、袁乙、袁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谁不构成犯罪,为什么?
(2)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3)是否共同犯罪,如果是,谁是主犯?

袁甲、袁乙犯了伤害他人罪
袁丙犯了骚扰罪,都构成犯罪
袁甲、袁乙是共同犯罪,因为他们有商量过和一起实施了犯罪
袁甲是主犯
袁丙是引导性的共同犯罪
我也不清楚```但是我想应该是这样```
以上本人说的话只对该问题负责,不对其他事件和人负责```
你可以去查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