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产权过户问题,原房主离婚了,男方签字了,女方拒绝签字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3:00:40
我在A手中买了套二手房,而A又是买的B的,A和B之间签有协议,我和A之间也签有协议,现在2份协议连同房产证都在我手上,但房产证始终都没过户,现在还是B的名字(共有人是B的妻子,但已经离婚,且长期在外地)。现在我找B请他提供手续办理过户手续,B都签字了,但他提供不了离婚协议书,房管的人说要B的前妻签字,春节时好不容易找到她,她到行政中心房产过户的地方看了下,拒绝签字就走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啊???
另外问下,登报有用吗?听别人讲在报纸上登个启事,《我买了XX地XX人的房产证号码XX的房屋,如有人不同意,怎么怎么办的》,然后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请问这样有用吗???
另外问下,登报有用吗?听别人讲在报纸上登个启事,《我买了XX地XX人的房产证号码XX的房屋,如有人不同意,怎么怎么办的》,然后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请问这样有用吗???
喊A去办这个事情,因为你是从他手上买的房子,他就必须保证房屋能够正常地过户,否则应该由其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是熟人的话就不好办了。
或者起诉B和B的前妻,打个确权之诉,提出自己已支付对价,才是房屋的真正户主,然后凭借法院的判决去办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