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acco125125老师,一个长达一年的困惑:"所得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0:29:16
去年的今天,备考CPA,被所得税的问题打击的七零八落、体无完肤。今年的今天,重新遭遇迷茫:“刁难怪题应犹在,只是数据改”,请教您,给我个通透的讲解。
先阐述我的理解,然后提出疑点。
所得税一章的内容,无非就是解决“税务上确认的所得税和会计上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之间的确认时间差异的调整”,也就是一个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0 (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
应缴税费--所得税 30 (35)
教材中原话,两者之间产生的25差异,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照这么理解,我觉得教材中所有的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所得税费用
都应该是: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应缴所得税
同理,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下:
借: 应缴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老师又反复说,应缴所得税是税务上计算的结果,不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那不是和上面的教材中的原话矛盾???
最好能讲的更宽泛和通俗一点。
迫切期待中......

你好。

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下,所得税费用(收益)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递延所得税收益。所谓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即为依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交缴纳的所得税费用。所谓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即为暂时性差异所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及其转回。

根据这一理解:
1、依据税法的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暂时性差异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转回时,做相反分录。

将上述会计分录合并编制,即为题中教材的叙述。另外,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余额,应当反映企业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实际欠缴国家的所得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