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国家占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28:20
大家好 我是河北省唐山市的。这几天告诉我们土地被占用了。用途是修路跟盖楼。下达的文件大概是:根据前3年产值的16倍给予赔偿其中不包括青苗补偿费。这也给不了多少钱啊。我看了一些文件说好象是最高可以达到30倍。而且其中土地补偿费归集体。安置补助费也不一定。。。
如何让他加大赔偿?找哪里?还有就是如果有和我们附近赔偿不一的是否可以找,应该予以统一赔偿吧?

国家多次下发了关于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的文件,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各地是不同的,他是按当地年产值的标准倍数计算的,而且是公开的,你可以相当地国土部门或者政府咨询,当安置补助费不能满足失地农民生活的,村级应当将土地补偿费按一定比例拿出分给失地农民。按规定,征地费用是由国土部门从征地方收取后发放给被征地者,所以你们还是照国土部门,征地费用不到位他们是不会动工的。

首先找律师咨询一下,律师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的.再就是利用法律的武器来要回你应该得到的.
如果上一步行不通的话,就可以求助于新闻媒体,这招可以说是杀手锏,没有人不怕他们.特别是国家机关.但你要有法律依据噢!

是的赔偿有标准的,但不可以低于国家最低标准,然后他们再按你家的土地面积来计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