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怎么产生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1:02:10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怎样产生的呢?总的讲,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选举产生的。其基本程序是:

  一、确定代表选举方案。方案包括代表人数、比例、构成和选举办法等。每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前,中央委员会要就下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提出方案,主要包括:1、根据党员人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代表人数。十五大的代表名额为2050人,中央特邀代表60人;十六大的代表2120名。2、根据国内外形势、党的中心任务及党员队伍构成的变化,确定代表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民族等的比例。近年来,适应干部队伍建设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需要,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都按向年轻、文化程度高、少数民族和基层党员倾斜的原则来确定。党内老同志还有一定名额,但比例明显降低。3、确定代表条件。4、确定选举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是固定的选举单位,同时根据党的组织隶属关系变化情况,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直属单位、武装部队中划分若干个选举单位。十五大时有36个的选举单位,十六大有38个选举单位。5、确定选举办法。十三大以来,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一直实行差额选举,差额的比例为15%-20%。
  二、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代表名额的人数、比例、构成分解到各选举单位后,各选举单位自下而上、几上几下地推荐(选举)确定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充分体现党内民主原则。现任中央领导人也不是下届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得由有关选举单位提名、选举才能成为代表。
  三、正式选举代表。在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半年左右,各选举单位自下而上地推荐、选举本单位的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相当于“选举人”)。然后召开本选举单位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从确定的候选人中差额选举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需得到超过应到代表半数以上选票方得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得票数居前者当选。

  四、代表资格审查。各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产生后,报中央委员会,由代表大会筹备机构预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前的预备会议上,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选举单位选举出的代表进行正式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其是否符合选举方案确定的代表条件以及选举后有没有发现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