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判刑要有死缓这一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9:27:56
能解释一下吗?

死缓的由来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招待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进行了镇压反革命运动,为了实现 严肃与谨慎相结合、分化瓦解反革命势力、保存劳动力以利于国家建设事业的原则,中共中央决定,清出的反革命分子,除罪至死应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管制的以外,凡应杀的,只杀引起群愤恨的有其他严重罪行的有血债者;其余的一律判外死刑,绶期2年执行。后来,死缓也也适用其他应判别外死刑而又不必立即执行的反革命犯和刑事犯。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论法》公布了。死缓被明规定为法律制度。对于判处死缓的罪犯,分别三种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对于抗拒改造、情节恶劣、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被援权两年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1,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形式,即缓期两年执行
2,死缓施用用与不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一种相比下较轻的刑罚
3,在两年内如果犯罪分子没有重大故意犯罪就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再故意犯罪的应立即执行死刑

1、死缓是死刑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它本质上仍是死刑。
2、死缓适用于应判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人,其实是一种宽恕。一般在两年缓刑期满后都会转为无期徒刑。
3、实践中也经常用于部分细节案情未查清的情况,宁可判死缓,也不能立即执行,脑袋掉了就接不回来了。举个例子,两个家伙共同抢劫杀人,张三落网李四逃走,由于不能确定究竟是谁下手杀人,在李四落网前,通常不判张三死刑立即执行。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

在缓刑期间表现的好的可以减轻刑罚

太多情况 猫腻 也就在此了

死缓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之间的,死缓叫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是留监观察两年,如果这两年再犯罪就立即执行死刑,如不再犯罪就改判无期徒刑

我觉得应该废除死刑都改成死缓...只要不是杀人狂罪大恶极那种